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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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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建立局直属(管)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制度的有关要求》(国中医药办规财发[2016]27号)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为确保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决定聘请第三方协助建立和完善符合监管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内部控制的视角规范单位经济活动管理的流程与方法,使之符合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规范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我院经济活动管理的水平。

  一、应标方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招标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提供承诺书)。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项目总体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服务内容要求:

  (1)现状梳理与内控诊断

  收集单位经济活动相关资料,梳理单位组织、岗位、业务流程、事项类别、制度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确认风险点,评估控制有效性,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诊断评估报告。

  (2)设计管理优化方案

  优化单位经济活动管理组织框架,明确业务管理模式,对经济活动进行管控优化设计;优化经济活动管控措施,建立并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细则、流程和表单等;汇编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指导单位开展经济活动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3)协助单位开展内控规范培训工作

  协助单位开展全院范围内的内控规范培训工作,普及内控规范知识和理念,解析重点与难点,实现单位内部控制全覆盖。

  2、该项目自项目组正式进入我院现场工作起,预计四个月完成。项目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我院提交项目成果,具体的时间进度届时以双方共同认可的项目进度计划书为准。

  三、申报方需提供资料

  除上述提到的资质证明文件外,申报方需提供详细的内控工作应标方案及近三年医疗卫生行业业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报名日期

  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16:00时止

  (工作日08:30-11:00,13:30-16:00)

  五、报名地点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财务处

  六、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老师 010-68688877-6622/8877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1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