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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参保人在北京市就医,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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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是否能享受北京市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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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

  不能。

  外省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北京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例如门诊是否报销,报销比例等)”执行。全额结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够报销什么,由就医地医保目录决定;报销多少钱等,由参保地政策决定。

  全国各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政策不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比如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是否能报销,执行【就医地政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是否报销,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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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市就医,有几种医保报销方式?

  解答:

  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分以下两种方式。

  01 直接结算

  异地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北京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北京市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02 全额垫付

  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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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市就医购药,能否实时报销、直接结算吗?

  解答:

  所在参保地支持其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详情需咨询参保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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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再回本市就医是否受到影响?

  解答:

  不会。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院保持不变,参保人共同的定点医院(中医、专科、A类医院、社区医院)依然无需选择,按规定就医。实现了在双向(本市和就医地)享受医保就医待遇。

  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1.线上办理

  (1)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自助办理取消备案。

  (2)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自助办理取消备案。

  2.线下办理

  可在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具体情况参照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