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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关于计划接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拟接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基本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6月1日—6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我院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处办公室。
人事处电话:010—68688877-5553
纪检监察处电话:010—68688877-5558
拟接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基本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裴 超 | 中国中医科学院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研究生/博士 |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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