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住院须知
病案复印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为更好为您提供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规定,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按规定可向下列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相关机构提供复印的规定,制定病案复印流程。
一、申请复印材料
1、患者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户口本等)下同 ;
2、患者代理人及其患者本人有效证件,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死亡患者近亲属,除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外,还须提供与死亡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须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和代理人的有效证明,死亡患者与死亡患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死亡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其授权委托书;
5、机构复印病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案法定证明。②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③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所在单位需与申请机构一致) 。④保险机构申请复印的,除须上述证明外,还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患者已经死亡,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复印方式:1.现场复印。2.关注微信《病案通》公众号,线上预约复印邮寄。
三、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可申请病案复印。
四、复印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京发改[2005] 1561号文件规定,A4纸每页收取0.4元。
五、复印地点:门诊病案室(一楼大厅挂号室南侧)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病案室
咨询电话: 68688877-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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