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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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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项目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项目编号: /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从(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进行比选确定供应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须知: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采供部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法定代表人:温艳东

邮政编码:10004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10-68688877-889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合一证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所投产品所需各类许可证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之外的供应商;

(七)近五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八)不同潜在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

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并将报名资料胶装并密封盖章送至眼科医院采供部办公室。

(1)法定代表人执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报价单。

(4)企业需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6)遵守廉政纪律及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7)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8)提供三家三甲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不提供军队医院发票。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采供部新增医疗耗材(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3、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名称技术参数预算(万元)
11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物

1、监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310.3: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4.4.1.7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2、用途:用于管腔器械,实体器材以及多孔性物品的灭菌过程监测及灭菌效果鉴定。
3、监测种类:可以有效的监测实体器械、敷料类器械与具有空腔和管腔构造的医疗器械。
4、监测难度:≥7公斤标准包。
5、冷空气残存:≤1ml。
6、变色要求:在具备规定时间、温度、饱和蒸汽时达到终点色,通过均匀变色即表示灭菌合格。
7、监测卡规格:≤7.5*1cm。
8、监测标定值:≥3个(121℃,16.5min;128℃,8min;135℃,3min)。
9、追溯存储:监测卡需二次黏贴,可直接粘贴至追溯记录中留存。

2.7

五、比选原则

本项目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9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2025年9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

八、地点:西区学生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