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住院须知
患者的权利与职责
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 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 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 出请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 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 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 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 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 情进行保密。
7、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 有违反者,请举报至办公室,电话 68688877-6615 。
8、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 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9、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您可向医院医患协调办公室 反应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医调委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0、我院“医疗投诉”电话 68688877-6615 ,欢迎您对我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进行监督。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 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将自负。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 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 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如有隐瞒病情, 一切后果自负。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 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询问。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 规定,住院期间身着病号服,不要穿病号服外出。住院 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 后果将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内请您不要离开病房, 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5、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 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 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6、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 合理定制饮食,您应进食医院营养食堂的配餐。
7、你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 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保 证定期复诊。
8、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 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9、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 据。
10、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 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 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1、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 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 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 不良后果自负。
12、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 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
13、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 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 承担赔偿责任。
14、普通患者不得要求陪住,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 具陪住医嘱,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住证。陪住家属应 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 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 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15、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 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16、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 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 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
17、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18、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稳私。
19、我院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直属医院,承担临床专 业教学任务,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 动涉及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我们在临床教学活 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 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