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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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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考生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3月27日8:30-9:00

2.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学生教室

3.审核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或学籍材料。往届生需准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需准备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9月);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加盖公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5)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考试成绩单(425以上)。

(6)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二、专业课笔试

1.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10:30

2.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学生教室

三、综合素质面试

1.时间:2024年3月27日13:30-17:00

2.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门诊楼3层小会议室

3.综合素质面试: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考生中文自我介绍。

(2)思政、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外语口语听力:由复试专家随机提问,考生作答。

(4)临床专业技能或实验技能考核:本专业复试专家向考生提问临床或实验技能考核问题,考生作答。

四、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50%,笔试占30%,临床或实验技能考核占15%。

2.录取总成绩折算办法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有关要求,拟录取后考生于4月3日前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前往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六、复试录取原则

1.按照报考相同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外语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后师生双向选择,如不能达成意愿,顺位补上原则。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眼科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7.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100元复试费。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眼科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复试的全过程,遇有需复议情况,由复试工作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复议组以会议表决的形式形成复议结果。

九、联系方式

请考生加入招生工作微信群:

眼科医院招生工作电话:010-68688877转5578

眼科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688877转5558

研究生院招办监督电话:010-64089173

北京市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yjstcm.ac.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ortal.pgtcacms.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科教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