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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2-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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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我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制定复试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素养、能力与知识并重,着力加强对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核。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与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二、考核组织管理

1.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院所长、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纪检负责同志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成立我院考核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我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考核及录取工作,制定我院考核工作细则。

(2)负责聘请3-5名相关学科高级职称专家对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

(3)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并对复试专家进行培训。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含)具有博导资格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成员应包括相关招生导师)。

(4)负责对考核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配备专人进行考场记录。

三、报考条件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生需提供的电子版审核材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自我评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以及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并密封、签名);

2.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3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处);

4.应届生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院校盖章原件)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答辩决议书。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含摘要)或开题报告、论文简介、研究进展,论文评阅意见书;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仅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共同一作,仅与导师共同一作可计入,其他排名共同一作不可计入。如共同通讯作者,仅最末位的通讯作者可计入。综述类文章不算。)复印件(荧光笔高亮标注本人作者说明等信息,中文期刊论文右上角标注CJCR影响因子,SCI请提交web of science上具有文章类型及影响因子页面,未标注者不计入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9.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考生学历教育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有捏造、篡改、剽窃、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五、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材料命名方式:考生姓名+培养单位代码+报考导师+报考专业代码(例如:XXX+011+XXX+105709),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由我院资格及素质审查小组进行下载审核,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原则上不超过1:4,择优确定进入本导师或学科复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所有材料的原件纸质版要求参见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纸质版按我院要求提交,原件留存至复试考核复查。

请报考我院的考生扫码加入微信群,并将昵称修改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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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形式、内容及成绩组成

1.考核方式:采取线下考核方式,考核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考核形式

包括笔试、面试等。

3.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业务课1、业务课2)、外语应用能力、临床实验技能或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4.成绩组成

综合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组成及占比如下:

笔试(100分)占30%,包括业务课1(100分)15%+业务课2(100分)15%;外语应用能力(100分)占10%;综合面试(100分)占60%,包括面试40%+临床实验技能或专业基础知识20%。

七、考核时间

时间事项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0日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提交
2024年12月11日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审核
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4日公示通过资格审核并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8日复试考核

八、拟录取及公示

1.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应用能力排名),由考核专家小组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合格名单,报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单科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或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3.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参加复试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9.“申请-考核”制非同一导师名下不得调剂(导师单独招生与导师团队招生视同为同一导师);本次“申请-考核”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考试。

10.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招生简章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前置报考规定的证书者,取消其入学报到资格。

复试考核后,我院将申请审核通过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报考材料报研究生院,经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九、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充分体现了导师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博士招生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88689636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688877-5578

联系人:范老师、郭老师

邮箱:ykyykjc@163.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科教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