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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我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制定复试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素养、能力与知识并重,着力加强对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核。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与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二、考核组织管理
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眼科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落实“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及对本单位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三、报考条件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生需提供的电子版审核材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自我评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以及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并密封、签名);
2.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3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处)此照片须与报名库上传照片一致;
4.应届生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院校盖章原件)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摘要),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含摘要)或开题报告、论文简介、研究进展;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发表的文章必须为5年内(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且2025年12月31日前见刊(网络优先发表文章不计入见刊文章)。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与导师为共同一作的可计入;如为共同通讯作者,仅最后一名通讯作者可计入,其他排名均不计入,综述除外。(按研究生院公布文章要求提供文章即可,不符合要求的文章不必提供)。文章复印件右上角标注本人作者说明等信息,中文期刊论文右上角标注CJCR影响因子和期刊属性(“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T2级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影响因子0.3以上的核心期刊”),SCI请提交web of science上具有文章类型及影响因子页面;未标注者不计入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报考专业学位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培养单位培养证明);
9.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考生学历教育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有捏造、篡改、剽窃、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五、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材料命名方式:考生姓名+培养单位代码+报考导师+报考专业代码(例如:XXX+011+XXX+105709),于12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由我院资格及素质审查小组进行下载审核,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本导师或学科复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所有材料的原件纸质版要求参见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纸质版按我院要求提交,原件留存至复试考核复查。
请报考我院的考生扫码加入微信群,并将昵称修改为“姓名+报考导师+联系电话”。

六、考核方式、形式、内容及成绩组成
1.考核方式:采取线下考核方式。
考核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考核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包括笔试、面试等。
3.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业务课1、业务课2)、外语应用能力、临床实验技能或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4.成绩组成
考核总成绩折合为权重成绩百分制(100分)。
总成绩占比:
笔试(100分)占30%,包括业务课1(100分)15%+业务课2(100分)15%;外语应用能力(100分)占10%;综合面试(100分)占60%,包括面试40%+临床实验技能或专业基础知识20%。
七、考核时间
| 时间 | 事项 |
| 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5日 | 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提交 |
| 2025年12月6日-2025年12月7日 | 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审核 |
|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5日 | 专家审核报考材料 |
|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 | 复试考核 |
八、拟录取及公示
1.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应用能力排名)出具拟录取意见,由眼科医院公示复试合格名单,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6.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7.单科(或单项)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权重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8.同一导师(申请考核专业目录导师单独招生与联合研究生院专项专业目录导师团队招生视为同一导师)的同学科同考试科目不区分研究方向,统一考核面试,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申请研究方向或导师下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考试;非同一导师(团队)名下,不可“申请-考核”制调剂录取。
9.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外国留学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达到以上要求者,取消入学报到资格。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发送扫描件PDF版本至科教处邮箱,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充分体现了导师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博士招生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88689636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眼科医院科教处联系。
联系电话:68688877-5578
联系人:范老师、郭老师
邮箱:ykyykjc@163.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科教处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