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招聘信息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该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在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管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党委书记或院长)是本单位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同志(主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复试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监察保密等工作,特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
1.复试领导小组职责: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中国中医科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指导研究生复试工作整体部署及工作落实等。
2.复试工作小组职责:遴选身体健康、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各学科正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并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复试工作小组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我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
3.设置专人负责复试工作过程的现场记录、资料整理、材料报送等。
四、复试工作流程
1.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1)2023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纸质版(2023年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材料)。
(2)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5)考生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2.复试当天由科教处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入学后复审:入学后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政审表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及方式
1.一志愿复试时间:
5月29日08:00-08:30 资格审查
08:30-10:00 专业笔试
11:00-15:00 综合面试
2.若统考科目相同,缺额导师可在复试中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若需调剂者,请参考《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附件3)。
3.复试采取线下现场方式,地点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学生教室。
六、复试录取相关要求与原则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90分钟),综合面试(20分钟/人)。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临床能力(专业学位)或实践技能考核。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笔试。
(2)外语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临床能力(专业学位)或实践技能考核。
(5)复试专家“背靠背”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计算平均成绩。
2.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属《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七、初试、复试的权重分配
1.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100分占10%,专业考试100分占3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100分占20%,综合素质面试100分占40%。
(2)初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为100分。
(3)录取总成绩200分(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八、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2.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3.复试总成绩和复试专业课测试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参加复试资格。
7.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统一安排体检,于6月2日前完成。体检合格者获发录取通知书。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选派专人巡视,考场要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调查,情况属实者,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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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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