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招聘信息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提前批2)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名(提前批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始建于1994年,隶属于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医院之一,是一所承担医疗、科研、教学任务,具有专科特色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北京市医保定点单位。医院拥有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等诸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1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2人。
眼科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现有重点病种4个,国家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北京市重点专科3个。是国家区域(中医眼科)诊疗中心,京津冀中医眼科医联体核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快车全国白内障培训基地,北京市中医眼科特色诊疗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治未病”临床基地等。2012年启用“京西国医馆”;2022成立“全国中医药老年眼病防治中心”“全国中医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医院设有眼科、内科、骨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及放射、检验、药学部等医技科室共38个,编制床位800张。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生、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职位编号 | 招聘部门 | 岗位 | 专业 | 需求人数 | 生源地及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党委办公室 | 管理岗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管理类 | 1 | 京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中共党员优先 |
2 | 院办公室 | 管理岗 | 中西医结合类、公共管理类 | 1 | 京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4年度应聘登记表》(附件1)及《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不能更改格式并发送到邮箱ykyyrsc@163.com,请按“职位编号+应聘部门+姓名+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每人仅限应聘1个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
(二)资格审查(2024年3月中下旬)。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问答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者均可进入面试。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与论文论著水平、仪容仪表、语言沟通表达和思维反应能力。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4月上旬在眼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khospital.com.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信息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我单位官网(http://www.ykhospital.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眼科医院纪检监察处010—68688877-5558。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以及我单位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三)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看到官网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及时回复或未参加笔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根据实际招聘工作开展情况,上述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8688877-5553
邮 箱:ykyyrsc@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100040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24年3月4日
附件2:《个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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