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招聘信息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4年普通招考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该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管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党委书记或院长)是本单位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同志(主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复试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监察保密等工作,特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
1.复试领导小组职责: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中国中医科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指导研究生复试工作整体部署及工作落实等。
2.复试工作小组职责:遴选身体健康、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各学科正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并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复试工作小组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我院《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
3.设置专人负责复试工作过程的现场记录、资料整理、材料报送等。
四、复试工作流程
1.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1)2024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纸质版(2024年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材料)。
(2)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4)考生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2.复试当天由科教处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入学后复审:入学后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政审表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5月14日08:00-08:30 资格审查
08:30-10:00 专业笔试
13:00-17:00 综合面试
2.若统考科目相同,缺额导师可在复试中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若需调剂者,请参考《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附件3)。
3.复试采取线下现场方式,地点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学生教室。
六、复试录取相关要求与原则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90分钟),综合面试(20分钟/人)。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临床能力(专业学位)或实践技能考核。重点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等。复试专家“背靠背”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计算平均成绩。
2.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属《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初试、复试的权重分配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为百分制);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临床、综合素质面试占6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占20%,面试占40%);
3.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百分制复试总成绩×50%。
八、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总复试录取比约为1:1.5;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4.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复试及调剂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统一安排体检,于5月20日前完成。体检合格者获发录取通知书。
十、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培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者,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眼科医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8688877专5578
眼科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688877转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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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024年5月9日
附件1:中国中医科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