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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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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北京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标准(100分)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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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制度建设情况(20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有关文件。每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2.医疗纠纷防范调解情况(20分)。二级医院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投诉管理工作,其接待场所安装视频摄像和录音装置等;制定《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办理12320受理百姓诉求的办结率大于90%;开展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满意度、医患双方对人民调解工作及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满意度调查。每缺一项或未满足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3.医疗安全管理情况(20分)。医院对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有管理措施,未发生非法行医事件;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每发生一起非法行医事件、重大医疗安全事件扣10分,每发生一起未按规定上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信息扣5分,扣完为止。

  4.维护安全稳定情况(20分)。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医托、号贩子等扰乱医疗秩序的事(案)件;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案(事)件及其他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未发生影响首都稳定的群体 性事件;未发生重大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等。每发生一起扣10分,扣完为止。

  5.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情况(20分)。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火灾事故、未发生责任交通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事故扣10分,扣完为止。